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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公文時效 | 有效 |
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的通知
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防雷減災
管理辦法的通知
辦各蘇木鎮人民政府,補隆淖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駐縣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
《內蒙古自治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已頒布實施。為進一步加強本地區雷電災害防御,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現結合全縣防雷減災工作實際,就做好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強化雷電災害防御職責
成立全縣防雷減災領導小組加強對雷電減災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將防雷減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范圍,根據財力情況逐步加大投入。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編制和實施雷電災害防御規劃,并出臺相關政策確保防雷裝置年度安全檢測和質量跟蹤檢測等相關技術服務的正常進行。
二、各部門協同配合,全面加強防雷減災管理
建設、規劃等部門,在城鄉建設的新、改、擴等工程中,積極協助氣象局依法落實防雷裝置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確保建筑物(構筑物)從源頭消除防雷安全隱患。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嚴格按照行業法規、規范的要求,將防雷、防靜電的安全情況作為是否審批的前置程序和必備條件,積極配合氣象局完成對企業、礦山、易燃易爆行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等防雷設施的審核、檢測、驗收、發證工作。
三、強化氣象監管職能,切實做好防雷減災工作
氣象部門要依法做好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的行政審批工作,認真開展質量跟蹤檢測等相關技術服務,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排查并整改防雷安全隱患,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雷減災工作。對于應在法定期限內整改而拒不整改單位、企業、組織或個人,要依法嚴厲查處。
四、加強宣傳,營造防雷減災輿論氛圍
要按照《辦法》的要求,認真開展防雷減災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大防雷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力度,使防雷科普知識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機關、進家庭,不斷提高人民群眾避險、自救、互救能力,進一步提高全社會依法防雷、科學防雷、主動防雷的意識。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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