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報磴口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中央對地方重大傳染病防控轉移支付項目績效
評價的報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簡介
磴口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設股室8個,核定事業編25名,是從事公益一類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任務是:完成上級下達的疾病預防控制任務,負責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具體工作的管理和落實;負責轄區內疫苗使用管理,組織實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調查與信息收集、報告,落實;開展病原微生物常規檢驗和常見污染物的檢驗;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檢測任務;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組織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開展衛生防病工作,負責考核和評價,對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負責疫情和公共衛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報告,指導鄉、村和有關部門收集、報告疫情;健康教育、健康促進;部分慢性非傳染病的監測與預防等;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績效目標設定及指標完成情況
為充分發揮疾病預防控制職能職責,提高職能服務水平,完成年度重大傳染病防控任務,達成年度目標。
二、績效自評工作情況
(一)績效自評目的
通過開展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評價,促進部門從整體上提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水平,強化部門支出責任,規范資金管理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門更好地履行職責。
(二)項目資金投入情況
2023年中央撥款共計:74.3萬元,到位資金:32.5萬元。
(三)項目資金產出情況
中心通過購買各類宣傳冊、布病干預包,各種宣傳品手提袋、蒼蠅拍、馬桶刷、毛巾、一次性紙杯等開展健康教育及行為干預工作;通過業務指導、督導,舉辦業務培訓等多種形式繼續落實重大傳染病防控工作。
(四)項目資金管理情況
磴口縣疾控中心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自治區對下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及《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6]299號)、《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衛生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旗疾控中心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流程,保證了資金的使用效果。
三、項目績效情況
(一)產出指標完成情況
1.數量指標完成情況:傳染病綜合報告率達100%,免疫規劃接種率93.53%.
2.時效指標完成情況:項目資金到位及時率38.17%,項目到位資金及時支付率100%,工作計劃按時完成率100%。
(二)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1.社會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增強全民預防疾病的比例意識。
2.發放各類傳染病宣傳冊,開展各項傳染病防治工作,提高群眾知曉率。
3.降低傳染病感染率。
4.確保兒童免疫規劃安全。
5.受益群眾滿意度100%。
通過發放各類傳染病宣傳冊,開展各項傳染病防治工作,提高群眾知曉率,降低傳染病的感染率。確保兒童免疫規劃安全,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建立健全財政資金管理長效機制。
四、存在問題
(一)項目立項、實施存在問題
1.項目經費撥付不及時,影響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有效開展。
2.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疾控中心人員老化,專業結構不合理,業務水平不高,影響業務開展。
(二)資金管理使用存在問題
制定績效目標不科學,未及時修訂資金管理辦法,未對專項資金進行較為有效的過程控制,在資金使用方面缺乏合理的監管機制。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后續工作計劃
1.加強疾控隊伍的建設,重視疾控人才的培養,不斷提高應對突發衛生事件的工作水平。
2.嚴格督導檢查,規范化管理傳染病工作,繼續保持杭錦后旗各類傳染病低發病趨勢;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措施及辦法
1.完善績效管理工作。完善績效管理工作,將工作重心切實轉變到強化資金項目的監管上,按照“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責任跟著資金走”的原則,按相關規定和原則進行項目資金的分配,讓資金使用更具時效性。建立健全績效管理制度,切實形成事前評估、事中監控和事后評價的模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有關績效管理的培訓,組織財務室和其他業務股室的工作人員進行學習,讓財政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
2.重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為了更好地實施重大傳染病防控等項目,針對專業人員短缺和人員素質不高的現狀,更應該重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強化各項專業培訓,重視培訓內容的考核及培訓知識的應用;通過多層次多方式的培訓,不斷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水平。
磴口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