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蘇木鎮、農場公司、縣直各有關部門:
現將《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磴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7日
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和《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不合理收費的通知》(內發改價費字〔2021〕172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定義和適用范圍
?。ㄒ唬╇娏尤牍こ藤M用指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 從公共電網到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費用,不包含用戶提出的個性化需求延伸服務費用,不包含送電后因項目用途調整產生的改造費用。
?。ǘ┍緦嵤┓桨高m用于2021年3月1日以后通過出讓或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項目。新建低壓小微企業電力及普通低壓客戶接入費用由供電公司承擔,新建居住區以外的電力用戶接入工程由供電企業承擔電氣工程投資,政府負責完善項目用電所需的線路通道、電纜管溝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方案,落實工程建設資金。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企共擔、精準投資、分級劃撥、??顚S谩磳嵔Y算”的原則,建立政府、供電企業共擔電力接入工程建設費用的管理機制,落實國家關于延伸電網投資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供電企業、用戶三方在延伸電網投資中的權責界面,以用戶用電需求為導向,推行地方政府、供電企業、用戶三方高效協同的電力接入服務機制,打造全縣一流電力營商環境。各鄉鎮蘇木(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各級土地儲備機構以及各級劃撥主體(以下簡稱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應落實項目資金,做好撥付、結算相關工作,供電企業應設立專戶,對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轉入的電力接入工程費,統籌使用、分項目單獨核算并接受監管。
三、 投資界面
?。ㄒ唬┬陆ǖ蛪盒∥⑵髽I及普通低壓客戶
用電容量160kW 以下,采用低壓(380/220V) 供電方式接入的小微企業及普通低壓客戶,供電企業投資建設配套電網工程,產權分界點為計量綜合表箱出線壓接螺栓,計量箱宜設置在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內外交界處。
(二)新建居住區項目
電力接入工程涉及的電氣和土建工程由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承擔投資,并辦理相關的規劃、環評、水保、穩評、安評、施工等行政審批手續,負責落實占(征)地、青苗補償、線路跨越補償、線路通道清理、城市綠化及設施的補償等費用并處理相關事宜。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的范圍為公共電網至居住區建筑區劃紅線外新建線路接入桿塔、分支箱、環網柜、開關站,或建筑區劃紅線內外交界處開關站等公用設備的連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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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新建居住區以外的中高壓用戶電力接入工程,涉及的電氣工程由供電企業承擔投資;涉及的土建工程由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承擔投資。其中,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線路通道、電纜管溝廊道、設備土建基礎、配(變)電站址(房)、10千伏及以上桿塔土建基礎等市政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以及在建設過程中涉及的相關規劃、環評、水保、穩評、安評、施工等行政審批手續,占(征)地、青苗補償、線路跨越補償、線路通道清理、城市綠化及設施的補償等手續與費用。電力接入工程的范圍為公共電網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線路接入桿塔、分支箱、環網柜、開關站等公用設備的連接點,或建筑區劃紅線內外交界處開關站等公用設備的連接點;對于園區內中高壓用戶,范圍為公共電網至園區建筑區劃紅線內、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線路接入桿塔、分支箱、環網柜、開關站等公用設備的連接點。
四、 成本計入標準和結算、撥付程序
(一)成本計入標準
電力接入工程費用納入出讓土地成本的定額標準由縣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住房城鄉建設局制定。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在土地出讓或劃撥階段,電力接入工程費用計入成本標準,按出讓或劃撥地塊的面積計算。
(二)成本結算程序
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根據本通知明確的定額標準,將電力接入費用列入出讓或劃撥土地項目投資估算,并在出讓或劃撥土地成本中單列。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在辦理土地出讓金預結算方案時,將該項費用在結算方案中單獨列示,財政部門在辦理土地出讓金結算時將該項費用直接結算至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
(三)撥付程序
1.土地供應完成后,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應告知供電企業。由供電企業結合地塊供應的實際用途,向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提出接入工程費用資金申請。供電企業提交相應的設計資料、工程預算至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
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負責對供電企業提交的工程預算進行確認,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結果反饋供電企業。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履行相關手續,根據工程預算審核結果將電力接入工程建設預付款(不高于工程預算審核價的30%)撥付至供電企業。
2.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在收到供電企業遞交的土建工程開工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將電力接入工程建設進度款(預算審核價的20%,總額不高于50%)撥付至供電企業。
3.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在收到供電企業遞交的土建工程竣工后,5個工作日內將電力接入工程建設進度款(預算審核價的30%,總額不高于80%)撥付至供電企業。
4.電力接入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后,根據項目地塊屬地由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供電公司在竣工驗收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工程結算報告;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機構應在收到工程結算報告后,20個工作日內出具工程結算審計報告。供電公司在工程各類費用報賬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財務決算報告,由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對供電企業提交的工程決算報告進行審計,兩個月內出具工程決算審計報告。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應在收到工程決算審計報告后,根據工程決算審計結果按多退少補原則及時結清尾款。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應在工程決算報告出具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產移交手續。
五、 項目招標與實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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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企業參照電網工程管理模式,統籌組織電力接入工程涉及的土建與電氣工程可研、設計、施工、監理和物資單位的招標。巴彥淖爾供電公司依法依規開展招標,履行公開招標程序。
(二)實施流程
1.新建低壓小微企業及普通低壓用戶
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將辦電環節壓減為“受理簽約、施工接電”2個環節,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啟動電力接入工程建設流程并承擔全部費用。
2.居住區項目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后,及時將地 塊位置、使用權面積、規劃用途、成交時間、受讓人等相關信息線上推送至政務資源共享平臺,由共享平臺提供接口與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共享。
(2)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啟動電力接入工程建設流程。供電公司結合地塊供應的實際用途、項目實際用電需求,供電公司開展供電方案編制流程。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確認方案并組織辦理規劃紅線等手續。
?。?)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啟動電力接入工程建設流程。供電公司委托設計單位開展電力接入工程設計并組織設計審查后,將設計圖紙與工程預算交給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組織開展電力接入工程通道清理、政策處理、占路審批、掘路審批、綠化審批等通道相關事項辦理以及完成付款后,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啟動電力接入工程建設流程。
3.除新建居住區以外的中高壓電力用戶
(1)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后,及時將地 塊位置、使用權面積、規劃用途、成交時間、受讓人等相關信息線上推送至政務資源共享平臺,由共享平臺提供接口與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共享。
?。?)巴彥淖爾供電公司根據共享平臺線上推送、用戶申請
等方式獲取項目用電信息,供電公司開展供電方案編制流程。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確認方案并組織辦理規劃紅線等手續。
?。?)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委托設計單位開展電力接入工程設計并組織設計審查后,將土建工程設計圖紙與預算交給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組織開展電力接入土建工程通道清理、政策處理、占路審批、掘路審批、綠化審批等通道相關事項辦理以及完成付款后,巴彥淖爾供電公司啟動電力接入土建工程建設流程。
?。?)土建工程驗收合格后,巴彥淖爾供電公司組織開展電力接入電氣工程建設并承擔電氣工程費用。
六、 建設標準
應按照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實施。包括但不限于:
1. 《66kV 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 (GB50061-2010)
2. 《110kV~750kV 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范》 (GB50545-2010)
3.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 (GB50217-2018)
4. 《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設計規范》
(GB/T50064-2014)
5. 《架空輸電線路桿塔結構設計技術規定》
(DL/T5154-2012)
6. 《架空輸電線路基礎設計技術規程》 (DL/T5219-2014)
7. 《城市電力電纜線路設計技術規定》 (DL/T5221-2016)
8. 《110kV~750kV 架空輸電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33-2014)
9.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標準》
(GB50168-2018)
10.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69-2016)
11. 《電力工程地基處理技術規程》 (DL/T5024-2005)
1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標準》
(GB50168-2018)
13. 《電力用戶業擴報裝技術規范》 (DL/T1917-2018)
14. 《居住區供配電設施施工及驗收標準》
(DB32/T3963-2020)
15. 《配電網施工檢修工藝規范》 (Q/GDW10742-2016)
16. 《配電網技術導則》 (Q/GDW10370-2016)
電力接入工程設施應采用技術成熟、少(免)維護、低損耗、小型化、具備可擴展功能的設備,各類設備關鍵組部 件應采用優質品牌產品,設備品質和技術參數不低于供電企業現有電網設備的選用水平。
七、特殊項目處理原則
對于縣政府明確的成片開發區域等個別特殊項目,由于其涉及的儲備面積較大,應由發改部門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專題研究,根據本通知確定的標準和原則,一事一議明確接入費用方案。
對于商辦類用地性質但后期可進行產權分割出售的建筑項目,根據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供電公司和項目主體商議后按照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標準投資外部配套時,一事一議明確接入費用承擔方案。
八、 部門職責
發改部門是電力接入工程牽頭管理部門,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減輕社會負擔和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的總體要求,督促供電企業妥善處理好政策過渡期的工作銜接,保障各類項目的正常建設運營。成立聯合工作專班,定期對項目推進情況進行通報,加強電力接入工程建設監管,督促電力行業按照基礎配置標準建設接入工程。根據電力規劃以及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開發強度、規劃建設容量等因素,指導供電公司合理確定用戶用電需求規模,對超過正常合理需求的過度報裝行為進行約束。財政部門負責按規定將相關成本費用結算至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自規、住建、城管、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公安等職能部門配合做好接入工程相關審批工作。各土地出讓或劃撥主體負責將電力接入工程費用按規定納入土地開發支出,負責電力接入工程規劃紅線、通道清理、政策處理、占路審批、掘路審批、綠化審批等通道相關事項辦理,負責建設完成后資產移交等相關工作。供電公司負責接入工程具體實施。
九、 管線運維養護
為進一步理順產權責任,強化電網安全管理,持續提升供電可靠性,由縣政府投資的電力接入工程項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資產由政府與供電企業簽訂移交協議,無償移交給供電企業。電力接入工程的后續維修、養護和更新、改造費用由供電企業承擔。